试题题目:
【简述题】
2.甲企业位于市区,2017年3月1日转让一处2014年6月1日购置的位于市区的仓库,其购置和转让情况如下:(1)2014年6月1日购置该仓库时取得的发票土注明的价款为525万元,另支付契税款20万元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2)由于某些原因在转让仓库时未能取得评估价格。(3)转让仓库的产权转移书据上记载的含税销售金额为840万元,并按规定缴纳了转让环节的税金。(其他相关资料:甲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增值税)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该企业转让仓库时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的合计金额
试题解析:
转让仓库应纳增值税(840-525)/(1+5)×5%=300×5%=15(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5×(7%+3%+2%)=1.8(万元)。
转让仓库应纳印花税=840×0.5‰=0.42(万元)。
该企业转让仓库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印花税合计=15+1.8+0.42=17/22(万元)。
试题答案:
详见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