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目:
【单选题】
2014年2月某化妆品厂将一批自产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用于集体福利,生产成本35000元;将新研制的香水用于广告样品,生产成本20000元。上述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30%。上述货物已全部发出,均无同类产品售价。2014年2月该化妆品厂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为( )元。
A、22392.60
B、24750.00
C、35150.00
D、50214.60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和消费税的计算。将自产产品用于集体福利和广告样品,均视同销售征消费税。由于无同类产品售价,应以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35000+20000)×(1+5%)÷(1-30%)=82500(元),应纳消费税=82500×30%=24750(元)。
试题答案: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