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目:
2017年7月5日,刘某因某税务所对其作出的没收违法所得决定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经过审理,甲税务局于2017年8月5日作出复议决定。2017年8月7日,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至刘某,且刘某依法签收。刘某因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于2017年8月10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依照规定,该行政复议决定书于()生效。
A、2017年8月5日
B、2017年8月7日
C、2017年8月22日
D、2018年8月7日
试题解析: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在本题中,2017年8月7日,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至刘某手中,且已依法签收,因此该行政复议决定书于2017年8月7日生效。
故选B。
试题答案:
详见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