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目:
【多选题】
根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
A、张某,曾为甲大学教授,现已退休
B、李某,曾为丙公司董事,因贷款炒股,个人负有到期债务1000万元尚未偿还
C、赵某,因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
D、吴某,原系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已逾5年
试题解析:
选项A,不属于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选项B,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选项C,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选项D,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题中,乙公司清算完结已逾5年,吴某,可以担任甲公司董事。
综上,本题应选AD。
试题答案:
详见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