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于2016年12月以一项非专利技术换入乙公司的一批原材料。交换日乙公司用于交换的该批原材料成本为2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220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额为37.4万元,甲公司非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公允价值为250万元,交换日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补价7.4万元,乙公司为换入非专利技术发生相关费用1万元。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假定该项非专利技术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条件,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换入原材料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290.2
B、250
C、200
D、220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涉及补价情况下的会计处理。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支付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甲公司换出非专利技术的公允价值为250万元,乙公司换出原材料的公允价值为220万元,如果不考虑增值税,乙公司应支付给甲公司补价30万元,但是现在由于乙公司原材料的销项税额为37.4万元,应由甲公司支付,所以与前面的30万元相互抵消后,应由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补价7.4万元。
则甲公司换入原材料的入账价值=250-37.4+7.4=220(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D。
【提个醒】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支付或收取的银行存款要分解为两个部分:
(1)不含税公允价值的差额,称为“补价”;
(2)增值税的差额(税差)。
因此,做题时要分清是“含税”补价还是“不含税”补价。
试题答案:
详见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