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目:
【简答题】
甲将位于住宅楼顶楼的房子租给乙,租赁期限2年,月租金9000元,双方对租金支付方式未约定。乙于租赁开始支付了一年租金。
租赁开始第2个月,房子出现严重漏水,乙要求甲进行维修,甲以合同未约定维修条款为由拒绝。因房子漏水严重影响居住,乙请人进行维修,并在此期间租住在宾馆花去3000元。
租赁开始第5个月,乙和其家人出国半年,经甲同意将房子租给丙。丙租赁期间,不当使用造成洗衣机损坏,甲要求乙进行赔偿。
租赁开始第13个月,甲要求乙按照合同支付第二年租金,乙不同意。
租赁开始第15个月,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将房子卖给自己的姐姐丁并于三日后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乙得知后主张自己优先购买权遭到侵犯,要求甲就此以及之前维修费和住宾馆费用进行赔偿。丁于次月要求乙搬出此房子。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析下列问题:
(1)甲是否有维修义务?乙能否要求甲支付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住宾馆费用?并说明理由。
(2)对于洗衣机的损坏,甲是否有权要求乙赔偿?并说明理由。
(3)租赁开始第13个月,甲能否要求乙支付第二年租金?并说明理由。
(4)丁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5)乙能否以自己优先受偿权遭到损害主张赔偿损失?并说明理由。
(6)丁能否要求乙搬离房子?并说明理由。
试题解析:
(1)甲有维修义务。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能要求甲支付维修费用,但不能要求甲支付维修期间住宾馆费用。根据规定,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2)对于洗衣机的损坏,甲有权要求乙赔偿。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3)租赁开始第13个月,甲不能要求乙支付第二年租金。根据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4)丁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约定的除外、题目中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丁取得所有权。
(5)乙不能以自己优先购买权遭到损害主张赔偿损失。根据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6)丁不能要求乙搬离房屋。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租赁期限内,乙可以继续居住。
试题答案:
详见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