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李某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

计算李某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

试题题目:

【计算问答题】

计算李某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


试题解析:

  ①演讲收入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境外演讲收入所得抵免限额=18000×(1-20%)×20%=2880(元)

  ②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手稿复印件拍卖所得抵免限额=20000×(1-20%)×20%=3200(元)

  ③根据规定,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应税项目,依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抵免限额。

  李某在A国取得所得的抵免限额=2880+3200=6080(元),已在A国缴纳税款=3000+2800=5800(元)

  应补缴个税=6080-5800=280(元)。


试题答案:

详见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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