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向刘文借了2000元钱,约定2010年1月1日还款。因李玉届期未还,刘文于2010年2月3日向李玉写了

李玉向刘文借了2000元钱,约定2010年1月1日还款。因李玉届期未还,刘文于2010年2月3日向李玉写了

试题题目:

【单选题】

李玉向刘文借了2000元钱,约定2010年1月1日还款。因李玉届期未还,刘文于2010年2月3日向李玉写了一封信催促还款,李玉于2010年2月10日收到这封信。该项债务的诉讼时效自( )。

A、2010年2月3日中断

B、2010年2月3日中止

C、2010年2月10日中断

D、2010年2月10日中止


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问重新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问继续计算。题中的情形属于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因权利人请求而发生中断的,诉讼时效应当从请求行为作出时,发生中断。


试题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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