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目:
【简述题】
励志股份有限公司将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产品所用原材料委托佳瑞企业加工。6月21日励志企业发出材料实际成本为35950元,应付加工费为5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率为10%,励志企业收回后将进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甲产品;8月25日收回加工物资并验收入库,另支付往返运杂费100元,加工费及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均未结算;9月6日将所加工收回的物资投入生产甲产品,此外生产甲产品过程中发生工资费用10000元;福利费用1400元,分配制造费用22200元;11月30日甲产品全部完工验收入库。12月5日销售甲产品一批,售价300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产品消费税率也为10%。收到一张3个月期的商业承兑汇票,面值为351000元。励志股份有限公司、佳瑞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要求:编制励志股份有限公司、佳瑞企业有关会计分录,同时编制励志公司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分录。
试题解析:
佳瑞企业(受托方)会计账务处理为:应缴纳增值税额=5000×17%=850(元)应税消费税计税价格=(35950+5000)÷(1-10%)=45500(元)代扣代缴的消费税=45500×10%=4550(元)借:应收账款10400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4550励志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方)会计账务处理为:(1)发出原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35950贷:原材料35950(2)应付加工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借:委托加工物资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4550贷:应付账款10400(3)支付往返运杂费借:委托加工物资100贷:银行存款100(4)收回加工物资验收入库借:原材料41050贷:委托加工物资41050(5)甲产品领用收回的加工物资借:生产成本41050贷:原材料41050(6)甲产品发生其他费用借:生产成本33600贷:应付职工薪酬11400制造费用22200(7)甲产品完工验收入库借:库存商品74650贷:生产成本74650(8)销售甲产品借:应收票据351000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试题答案:
详见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