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人企业总机构在北京,在沈阳、大连分设两个二级分支机构,2012年沈阳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

某法人企业总机构在北京,在沈阳、大连分设两个二级分支机构,2012年沈阳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

试题题目:

【单选题】

某法人企业总机构在北京,在沈阳、大连分设两个二级分支机构,2012年沈阳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产分别是80万元、30万元、40万元;大连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产分别是60万元、40万元、60万元;2013年-季度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额160万元,沈阳分支机构-季度预缴所得税税款为( )万元。

A、37.60

B、67.2

C、75.2

D、82.3


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沈阳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80÷(80+60)]+0.35×[30÷(30+40)]+0.30×[40÷(40+60)]=47%。沈阳分支机构应预缴企业所得税=160×47%×50%=37.60(万元)


试题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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