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单位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根据《会计法》

某国有单位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根据《会计法》

试题题目:

某国有单位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应追究行政责任。下列处理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有()。

A、对其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处以撤职处分

B、对该单位处以5万元罚款

C、由该单位直接负责的财务部经理处3万元罚款

D、吊销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试题解析: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选项D,对其中的会计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而不是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已经取消。

故选D。


试题答案:

详见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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