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不符合公司法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不符合公司法

试题题目:

【多选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临时会议召开条件。根据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注意,此处必须是“监事会”才能提议召开,单独的监事不能提议召开的,这-点与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有所不同。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因此,选项AC表述错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名董事履行职务,因此,选项B表述错误。


试题答案:

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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