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目:
【单选题】
南华公司和晋西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8年5月14日,南华公司以一批材料为对价取得晋西公司1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3元,双方协议约定该批材料的价值为400万元(等于公允价值)。晋西公司另支付增值税税额68万元,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增值税税款为68万元,则晋西公司对该批材料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300
B、400
C、368
D、468
试题解析:
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除外,南华公司与晋西公司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为400万元且公允。
综上,本题应选B。
【提个醒】投资方以存货对外投资的行为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应计算缴纳增值税。被投资单位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此时应以存货不含税价与进项税额合计计入被投资单位的实收资本(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相关分录】(单位:万元)
借:原材料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
贷:股本300
资本公积168
试题答案:
详见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