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县城的某企业,2018年2月被税务机关查补增值税40 000元、消费税20 000元、企业所得税30 000

位于县城的某企业,2018年2月被税务机关查补增值税40 000元、消费税20 000元、企业所得税30 000

试题题目:

【单选题】

位于县城的某企业,2018年2月被税务机关查补增值税40000元、消费税20000元、企业所得税30000元;还被加收滞纳金2000元、被处罚款50000元。该企业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共计( )元。

A、8400

B、9600

C、6000

D、12000


试题解析: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征依据不包括非税款项。故查补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应当同时补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补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40000+20000)×(5%+3%+2%)=6000(元)。

综上,本题应选C。


试题答案:

详见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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