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目:
【单选题】
下列( )属于《证券法》对证券公司承销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的处罚措施。
A、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于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B、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与市场禁入,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C、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D、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试题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190条,证券公司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的证券的,责令停止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试题答案: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