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目:
【单选题】
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相关权利,重点揭示( ),并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A、未来收益
B、基金要素
C、基金风险
D、到期收益率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基金募集程序。
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相关权利,重点揭示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募集机构在募集过程中不可对“未来收益”、“到期收益率”进行保证;“基金要素”在募集前期告知投资者,不是重点。“基金风险”时刻存在,不可避免,并且结合后文“签署风险揭示书”可以推断重点揭示“基金风险”
故本题选C选项。
试题答案:
详见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