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到乙商场购买自行车,经挑选决定购买单价为800元的一辆,当时甲付款600元,约定所欠款200元

甲某到乙商场购买自行车,经挑选决定购买单价为800元的一辆,当时甲付款600元,约定所欠款200元

试题题目:

【简述题】

甲某到乙商场购买自行车,经挑选决定购买单价为800元的一辆,当时甲付款600元,约定所欠款200元在第二天取货时付清。为防止这辆车再被别人买走,甲某要求乙商场将其挑选出的车子另行存放。乙商场将该车放在了后院。不幸该车当晚被盗。第二天,乙商场要求甲交清欠款,并不承担自行车被盗的责任,甲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应如何审理判决此案?标的物的毁损灭失责任应由谁承担?


试题解析:

《合同法》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审理此案,判决乙商场返还甲某预付的货款600元。本案中的自行车是在交付前丢失,其毁损、灭失风险责任应由乙商场负责。

知识点:买卖合同

题库维护老师:LWJ


试题答案:

详见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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