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新试制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用于职工奖励,无同类产品的对外售价,已知其生产成本为10 000元

某企业新试制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用于职工奖励,无同类产品的对外售价,已知其生产成本为10 000元

试题题目:

【简述题】

某企业新试制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用于职工奖励,无同类产品的对外售价,已知其生产成本为10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借:应付职工薪酬10000贷:库存商品10000


试题解析:

上述行为属于自产自用行为,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消费税。该产品无同类产品的对外售价,因此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高档化妆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15%。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10000+10000×5%)÷(1-15%)

=10500÷85%≈12352.94(元)

应纳增值税=12352.94×17%≈2100(元)

应纳消费税=12352.94×15%≈1852.94(元)

该资产的权属已发生改变,应确认销售收入。


试题答案:

详见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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