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目:
【简述题】
某企业新试制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用于职工奖励,无同类产品的对外售价,已知其生产成本为10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借:应付职工薪酬10000贷:库存商品10000
试题解析:
上述行为属于自产自用行为,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消费税。该产品无同类产品的对外售价,因此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高档化妆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15%。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10000+10000×5%)÷(1-15%)
=10500÷85%≈12352.94(元)
应纳增值税=12352.94×17%≈2100(元)
应纳消费税=12352.94×15%≈1852.94(元)
该资产的权属已发生改变,应确认销售收入。
试题答案:
详见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