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目:
【多选题】
2019年3月1日,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设立了丁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甲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投资(丁公司作为原材料管理和核算),该批产品的公允价值为30万元。甲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4.8万元。假定丁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为60万元,甲公司在丁公司享有的份额为40%。丁公司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存货。下列有关丁公司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投资的产品作为原材料的入账价值为30万元
B、计入实收资本——甲公司的金额为34.8万元
C、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金额为4.8万元
D、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的金额为10万元
试题解析:
选项A正确,投资的产品以公允价值30万元入账;
选项B错误,甲公司在丁公司享有的实收资本金额=60×40%=24(万元);
选项C正确,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甲公司投入的产品(丁公司作为原材料管理和核算),产生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选项D错误,甲公司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应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该金额=30×(1+16%)-24=10.8(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AC。
【相关分录】
借:原材料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8
贷:实收资本24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0.8
试题答案:
详见解析